各院系(部):
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的相关安排,现对本学期节假日期间的教学工作做如下调整:
1、清明节:4月2日至4日放假,共3天。4月4日(星期一)停课(不调课)。
2、秦皇岛、开发区校区运动会:4月28日至4月-29日,周四、周五停课(不调课)。
昌黎校区运动会:5月5号至6号,周四、周五停课(不调课)。
3、劳动节:4月30日至5月2日放假,共3天。5月2日(星期一)停课(不调课)。
4、端午节:6月9日至11日放假,共3天。6月12日(星期日)补上6月10日(星期五)的课程。
因节假日停课,期间有教学任务的教师请根据实际情况自行调整上课时间,并将调课结果报各校区教务科备案,请各院(系、部)及时通知任课教师和学生,并提前做好教学工作安排以保证教学秩序的正常进行。
教务处
2016年3月29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