关于2022届毕业生毕业补考工作的通知
2022届毕业生补考工作定于5月12-13日进行,现对考试做如下补充规定:
1.各二级学院要加强线上课程考核的管理;按学生人数合理安排主(监)考。
2.考试期间,教师应针对网络卡顿等可能出现的突发或意外情况,制定切实可行的备选方案或应对措施。
3.学生应自觉遵守考场纪律,杜绝违纪作弊行为。考试过程中,监考教师发现考生出现异常行为或作弊的,应截屏保存图像证据,并在《考场记录单》中记录详情,同时将情况报相关部门。
4.考试结束后,要认真清查学生试卷的回收是否完整,填写电子版考场记录单,并做好存档工作。
5.各二级学院要加强考试巡查督导工作,切实保证考试公平、公正。
6.任课教师(特别是公共课教师)需在5月10日上午11:00前完成考试学生名单上传及学生考前测试工作,保证考试顺利进行。当日下午4:00由教学秘书将考试准备情况汇总(在本校区毕业补考安排中增加“已完成测试”一列,即为汇总表)报教务科。